今后,在山西買房有望實現一手拿鑰匙,一手領“大紅本”。近日,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《關于全面推廣“房證同交”“地證同交”改革的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,提出構建“房證同交”“地證同交”服務模式,為企業和群眾在交地、交房的同時辦理不動產登記,頒發不動產權證書,從源頭上解決辦證難、辦證慢等問題。
《意見》提出,到2022年底,全省“房證同交”“地證同交”改革取得初步進展,各設區市至少有一個新建商品房項目實現“房證同交”,并發出“地證同交”首證。到2025年底,全省“房證同交”“地證同交”改革取得明顯成效,全省新供地項目全部實現“地證同交”,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。
《意見》明確,“房證同交”適用于房屋交付時已經完成房屋竣工驗收備案、規劃驗收,繳清相關稅費,符合不動產登記條件的新建商品房項目。全省范圍內符合上述條件的新建商品房項目均可申請“房證同交”。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應及時繳納相關稅費,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首次登記申請,不動產登記機構對符合登記條件的,及時辦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記。
“地證同交”適用于土地交付(包括出讓、劃撥、租賃、授權經營、作價出資或入股等方式)時已完成權籍調查,繳清相關稅費,符合不動產登記條件的供地項目,以“標準地”方式出讓的,應全面推行。用地單位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登記申請,在土地交付的同時,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,向用地單位頒發不動產權證書。
山西省自然資源廳負責人表示,自然資源部門將依法依規在“房證同交”“地證同交”改革中嚴格履行程序,確保關鍵環節、核心要件不缺失。同時,著力推進相關業務“提前辦、并聯辦、現場辦”,持續優化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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